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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大学 云南省古生物研究重点实验室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

更新时间: 2019-05-27 编辑: 翟大有

一、复试工作原则

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推动我校研究生招生内涵式发展为目的,以保证质量、激发学院培养活力为导向,以优化生源结构、服务需求为重点,依法依规开展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。

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,结合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及生源特点制定复试办法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、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,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坚持科学选拔、公平公正、全面考察,突出重点、客观评价和以人为本。

1、坚持科学选拔。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,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、方法,确保生源质量。

2、坚持公平公正。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
3、坚持全面考查,突出重点。在对考生德、智、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,突出对专业素质、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。

4、坚持客观评价,量化考核成绩,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。

5、坚持以人为本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管理水平。

 

 

 

二、复试步骤

 1、资格审查

在复试之前,必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由各单位(学院)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,须委派专人负责。

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职责:

1)根据考生的《复试信息核对表》,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,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,并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(用于录取后办理银行卡交纳学费用)。

拟报录取类别为“定向就业”的考生请提交与单位签字盖章的《定向培养合同书》(从研究生院网站“相关下载”中下载,双面打印,一式三份)。

2)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《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

品德考查表》(从研究生院网站“相关下载”栏目中下载),无学习

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。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,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不提供,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,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人事调档函,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,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。

3)对于进入复试的“少干计划”考生,实验室核查其《报考 201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》。(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,拟录取考生须提交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》。)

4)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。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,不得参加复试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  2、复试缴费

 参与复试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,需按相关规定收缴复试费用,150/人。

 3、复试

  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,实行差额复试。每生面试时间约为20-30分钟,面试(口试)按100分计分,60分及格。

 4、体检

 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制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3 号)要求,所有复试考生均须按时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,我校研究生体检费为165/人,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 

三、复试内容

 复试工作由实验室负责组织,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考核小组(不少于5人),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、学科前沿知识、以往学术经历、外语水平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团队意识、身心健康等,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础知识、科研能力、创新意识和能力以及培养潜质。考核方式为面试,时间为40分钟(包括20分钟PPT自我展示)。

1)由申请者介绍本人基本情况、对本人已有知识背景、研究成果和学习计划进行综述(报告时间不超过 20分钟); 

2)考核小组提问,内容包括理论知识、专业基础、综合素质等内容。

3)全面考核申请者英语文献阅读能力、综合思维能力和逻辑表达能力、以及考察学生听、说外语的能力;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,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。

4)考察申请者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、科学精神、学术道德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;本学科(专业)以外的学习、科研、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。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 

四、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计算

1.复试成绩包含综合素质能力测试、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等。

面试内容分值情况如下:

1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以及对本专业的领域的了解(40分);

2外语听说能力:能够用英语交流,读懂相关专业的文章并翻译(20分);

3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学术态度、创新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(40分)。

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,60 分为合格,复试成绩不合格者(<60 分)不予录取。

2.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50%。

3.按初试成绩、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,并以此作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。复试成绩、综合成绩保留 2 位小数。计算公式为:综合成绩=初试总成绩/3*初试成绩权重+复试成绩*复试成绩权重。对复试合格、思想政治表现合格的复试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所有考生按照录取成绩排名择优录取。

 
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云南省古生物研究重点实验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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